九龍社團聯會
「創業展未來—青年創業計劃」
計劃簡介
香港特區政府為支持青年人創業,推動青年向上流動,由民政事務局與青年事務委員會於2016年推出「青年發展基金」。九龍社團聯會「創業展未來—青年創業計劃」(下稱「計劃」)是獲得該「青年發展基金(創業配對基金)」資助,本著「培育青年創業,發揚獅山精神,凝聚社會資本,共創和諧社區」為宗旨的青年創業計劃。
此「計劃」將接受年滿18-35歲香港永久居民以個人或團隊名義申請,成功入圍者將獲得最高45萬港元的創業資助、創業前營商培訓、為期兩年的「師友輔導」及專業支援等。本會將連繫政府部門、商業機構、地區團體及各專業界別人士,組成一個堅實融洽的合作平台,建構兼具支援性及可行性的網絡,支持青年發揮創意,讓其實現創業夢,紮根香港。
申請資格
1. 申請者必須年滿18-35歲的香港永久居民,而且無破產記錄和法律訴訟。
2. 若申請者以合夥人或有限公司方式提出申請,所有合夥人或股東必須符合第一條規定。
3. 申請者在提出申請時,不一定需要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但如最終獲批資助者,必須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計劃獲批之後半年內於香港完成商業登記程序。
4. 此計劃由民政事務局青年發展基金及九龍社團聯會資助,如申請人已獲其它團體的「創業配對基金」資助,本會將不會接納申請。
申請方法(分為網上預約報名及遞交計劃書兩步驟)
1.網上預約報名:由即日起至5月15日下午6點前,登入www.klnfas.hk/ydf填妥「創業展未來–青年創業計劃」申請表格;
2. 遞交計劃書及相關文件(詳見下列):於5月31日下午6時前以郵寄方式(以郵戳日期為準)或親身遞交至:
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580號G-K彌敦中心14樓
九龍社團聯會
「創業展未來—青年創業計劃」申請書
需遞交文件包括
1. 計劃書乙份(包括電子版Word File及正本);
2. 申請表格正本,當中須有齊所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及簽署;
3.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副本;
4. 住址證明 (申請時三個月內) ;
5. (如適用) 申請人曾經營之公司之簡介及商業登記副本; 及
6. (如適用) 相關學歷及工作證明副本
評審準則
每個申請者所遞交的計劃書應從以下各項因素多加闡述及分析:
1. 市場分析;
2. 潛在客源;
3. 產品特點;
4. 行銷策略;
5. 銷售方式;
6. 財務預算及安排;
7. 團隊架構及分工;
8. 風險評估及管理 和
9. 未來展望與產品持續性。
並必須出席日後舉行的創業培訓講座和評審面試。
報名費用及資助金額
1. 報名費用全免。
2. 每個成功申請的計劃,最高可獲批45萬元的創業資助金(至少需營運2年以上,資助金將按進度完成情況分批發放),資助金無需償還。
3.每個成功申請的計劃必須於營運初期自行投放等同獲批資助總額一定比例的資金(最少10%、最多20%,具體由評審委員會視乎項目情況而定)作創業啟動金。
申請者成功獲批後需履行的責任:
申請者必須就計劃定期向本會呈交進度報告、財務報表及中期檢討,詳情如下:
1. 進度報告
在有關業務開展後,每季提交計劃進度報告,內容包括計劃之階段成果、表現、遇到的問題及解決方法等。
2. 財務報表
在有關業務開展後,須按其財務狀況提交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須每年由會計師審核,並呈上有關審計報告。
3. 中期報告
資助期為期兩年,計劃的首12個月完成後,申請者須提交中期報告,對比原計劃,按該計劃的實際營運情況,檢討現階段的工作進度、人事管理、計劃推行方式、可持續性、合理收益及支出等。
4. 終期報告
資助期為期兩年,當計劃的24個月完成後,申請者須提交終期報告,按該計劃的實際營運情況,檢討整個階段的成果、收支盈利狀況、人事管理、可持續性、遇到問題及解決方法等。
聯絡方法及查詢
電話:(852)2397 1822 謝先生
傳真:(852)2380 6837
電郵:ydf@klnfas.org.hk
地址: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580號G-K彌敦中心14樓
免責聲明
1.申請人不得擅自修改表格上的條文及細則。
2.如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任何重要資料,申請即告無效,所獲批的資助將停止發放,已支付的款項亦須全數退還九龍社團聯會。
3.九龍社團聯會對此計劃的一切事宜擁有最終裁決權,所有相關人士不得異議。